医工总院系统内部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:
(1) 应具有8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(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需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)。
(2) 应聘医工总院本部部门正职领导人员岗位的,一般应当在医工总院本部部门副职岗位或相当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,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部门副职岗位或相当职级岗位(至少1年)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;
应聘医工总院本部及二级子公司副职领导人员岗位的,一般应当在医工总院二级公司(按管理层级)中层正职或相当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,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医工总院二级公司中层正职或相当职级岗位(至少1年)和二级公司中层副职或相当职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。
医工总院员工在医工总院系统内工作满3年的,可应聘报名医工总院中层副职岗位。
应聘医工总院本部中层岗位的,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(含2年)岗位相关工作经历。